根据金服公司章程及人保集团年度决算有关要求,金服应当聘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、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报告进行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。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采购情况说明
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四条规定,“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聘任,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”,公司2017、2018年度审计师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。为保证审计工作持续性、并与集团公司选择的审计师保持一致,公司2019年度审计师拟选择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。
二、单一来源供应商
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
三、公示期间(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)
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7日
四、公示联系人
如对采购方式或单一来源有异议,请联系财务管理部刘静文
(联系电话:85172230 邮箱:liujingwen@piccfs.com.cn)
(以上信息由财务管理部赵紫龙提供)
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25日